第三百二十一章 CloudBridge收
第三百二十一章 CloudBridge收 (第2/2页)不是陈裕康。
是VictorTan。
Dubois把VictorTan放在了网络的中心。
陈裕康是幕后的金主。但VictorTan是整个网络的操作中枢连接了东南亚的渗透、壳公司的搭建、律师费的支付、帕克斯的资助、和替代方案的起草。
陈裕康是大脑。VictorTan是神经系统。
打掉神经系统,大脑的指令传不出去。
周四,温德尔的信函从日内瓦寄出了。
收件方:CloudBridgeTechnologiesPteLtd,注册地址新加坡莱佛士码头的一栋商业楼。
信函的内容穆长准在当天下午通过温德尔的渠道拿到了副本。
信函措辞非常温和是温德尔的风格。
“尊敬的CloudBridgeTechnologies管理层:IMF秘书处就日内瓦多边央行数字货币互操作性框架的试运行阶段启动了例行的合规审查工作。审查范围覆盖所有曾向框架签约方或观察方提交过技术方案、商业提议或咨询建议的实体。根据我们的记录,CloudBridgeTechnologies及其关联实体在2022年至2024年间曾向多个亚太区域的央行提交过跨境支付相关的技术方案。秘书处诚邀CloudBridgeTechnologies就上述活动提供自愿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的目的、接触的对象、提交的文件内容、以及与其他实体之间的合作关系。说明可以书面形式提交至秘书处审查小组。提交期限为收到本函后二十一天。如贵公司选择不提交说明,审查小组将在审查报告中如实记录。格雷厄姆·温德尔,IMF秘书处高级政策顾问。”
温和。礼貌。但每一个字都是压力。
“如贵公司选择不提交说明,审查小组将在审查报告中如实记录”这句话的潜台词是:你可以不说话,但你的沉默会被写进报告,而这份报告会被IMF执行董事会和所有签约方政府看到。
陈裕康的缄默策略在ICAC的讯问室里管用因为缄默权是刑事程序中的合法权利。但在IMF的合规审查框架下,缄默不是权利是选择而这个选择会被“如实记录”。
穆长准的分析来得很快。
“陈裕康收到这封信之后有三种可能的反应。”
“说。”
“第一种:不回复。让CloudBridge完全沉默。风险是审查报告会把CloudBridge的不配合写进去这在国际金融监管圈子里等于贴了一个标签:'不合作实体'。这个标签对CloudBridge在全球的商业活动是致命的。”
“第二种?”
“第二种:回复,但只说套话。'我们的业务符合所有适用法律,我们愿意在适当时候配合审查。'不提供任何实质性信息。这种回复的效果和不回复差不多。”
“第三种?”
穆长准停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