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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比较

5.比较 (第1/2页)

但沈青眠看见了。
  
  她站在三步之外,手指在袖子里攥紧了。
  
  沈昭看了很久。
  
  久到那盏茶的热气散了,久到窗外的晨光从青白色变成了暖黄色。
  
  他的目光从第一张移到第十张,又从第十张移回第一张,来回看了两遍。
  
  然后他放下茶盏,说了一句话。
  
  “不好看。”
  
  两个字,不轻不重,像一块石头扔进水里,溅起的水花不大,但涟漪一圈一圈地荡开,荡得沈青眠的手指又紧了几分。
  
  “大少爷——”
  
  旁边的嬷嬷想说什么。
  
  “我说的是实话。”
  
  沈昭打断了她,语气平淡,像是在评判一幅不值钱的画。
  
  “横不平,竖不直,结构松散,笔力全无。练了三天,就这个成果?”
  
  沈青眠没有说话。
  
  她的嘴唇抿成了一条线,下巴微微收着,目光落在那些字上,没有辩解,没有求饶,甚至没有委屈。
  
  沉默比任何辩解都让沈昭不舒服。
  
  他端起茶盏又放下,手指在桌面上敲了敲,脑海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
  
  “以前二妹妹写的字,比这个好看多了。”
  
  这句话从他嘴里滑出来,像一条蛇,滑得他自己都没来得及拦住。
  
  说完他就后悔了。
  
  沈青眠还是没有说话。
  
  她的目光从字帖上移到沈昭脸上,看了他一眼。
  
  那一眼很淡,淡得像白开水,但沈昭觉得那一眼里有什么东西,像一根刺,扎在他最不想被碰的地方。
  
  他清了清嗓子,想找补两句,但张了张嘴,什么都说不出来。
  
  因为他发现——
  
  他说的是实话。
  
  沈樱姝的字确实比沈青眠的好看。
  
  不只是好看,是好太多。
  
  他记得沈樱姝五岁开始练字,每天十张大字,风雨无阻。
  
  她的字帖被先生评为“笔力遒劲,不似闺阁手笔”。
  
  八岁的时候写的楷书已经能拿出去当字帖卖了。
  
  十岁的时候开始练行书,十二岁的时候练小楷,十四岁的时候写了一幅《洛神赋》的长卷,被侯爷拿去送给了同僚,那同僚以为是前朝哪个名家的真迹。
  
  这些记忆像潮水一样涌上来,挡都挡不住。
  
  更让沈昭烦躁的是——
  
  他脑海里浮现的不是沈樱姝的字,而是沈樱姝这个人。
  
  她坐在书桌前练字的样子。
  
  腰背挺得笔直,手腕悬空,一笔一划,认认真真。
  
  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她的手指上,落在她低垂的眉眼上。
  
  她的睫毛很长,写字的时候会微微颤动,像蝴蝶扇翅膀。
  
  那时候她才七岁。
  
  七岁的沈樱姝,乖乖地坐在房间里练字,没有人逼她,没有人看她,她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写了一张又一张。
  
  写完以后把字帖叠好,放在桌角,第二天拿去给先生批改。
  
  沈昭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记得这些。
  
  他从来没有在意过这个“妹妹”。
  
  从来不在意她学了什么,做了什么,写了什么。
  
  在他的认知里,妹妹就是妹妹,是将来要嫁出去的东西,不值得花心思。
  
  可是为什么他记得她写字的样子?
  
  为什么他记得她七岁时坐在书桌前的背影?
  
  为什么他记得她手指上磨出来的茧?
  
  为什么他记得她把字帖叠好放在桌角时,嘴角那一丝极淡的,几乎看不出来的笑?
  
  沈昭端起茶盏,喝了一口。
  
  茶已经凉了。
  
  凉茶的味道很苦,苦得他皱了一下眉头。
  
  “那个……”
  
  他放下茶盏,站起来,走到书架前,装作在找什么东西。
  
  “我记得你二姐姐——沈樱姝,她以前练字的时候留了不少字帖。
  
  应该还在那个房间里,你去找找,拿来用。”
  
  沈青眠看着他。
  
  沈昭没有回头。
  
  他站在书架前,手指在一排排书脊上划过去,像是在找一本很重要的书。
  
  但他的手指是乱的,从经部划到史部,又从史部划到子部,根本没有目的地。
  
  “字帖这种东西,照着练比自己瞎摸索强。”
  
  他说,声音有些不自然,像是在解释什么。
  
  “她的字写得好,底子在那里,你照着临,事半功倍。”
  
  沈青眠还是没说话。
  
  沈昭终于受不了这个沉默了。
  
  他转过身,对上沈青眠的目光。
  
  那双眼睛很黑,很亮,像两颗刚洗过的葡萄,里面没有质问,没有嘲讽,只有一种安静的,了然的注视。
  
  那种注视让沈昭更不舒服了。
  
  “去吧。”
  
  他说,语气有些硬。
  
  “别耽误时间。”
  
  “是,大哥。”
  
  沈青眠行了礼,转身走了出去。
  
  她的背影消失在门口,脚步声在回廊里渐远。
  
  沈昭站在书架前,手还保持着刚才的姿势,手指按在一本《论语》上,指节发白。
  
  他低头看了看那本《论语》,忽然想起来——
  
  这是沈樱姝小时候用的那本。
  
  书页发黄了,边角卷起来了,书脊上的线松了,但每一页都干干净净,没有折痕,没有污渍,字里行间密密麻麻地写着批注,蝇头小楷,工工整整。
  
  他把这本书抽出来,翻到第一页。
  
  扉页上写着一行字:“沈樱姝谨读。”
  
  沈昭盯着那个“沈樱姝”,看了很久。
  
  这个字写得很漂亮。
  
  撇捺舒展,结构匀称,笔锋收得干净利落。
  
  七岁的孩子能写出这样的字,说明她真的用了心。
  
  他忽然想起一个画面——
  
  那年冬天,沈樱姝坐在书房里练字,手冻得通红,笔都快握不住了。崔氏说“天太冷了,别写了”,她说“还有三张就写完了”。
  
  崔氏没有再管她。
  
  沈昭路过书房,从门缝里看见她——
  
  小小的一个人,缩在椅子上,手指红得像胡萝卜,但握笔的姿势一丝不苟。
  
  她写完一个字,停下来,看看,不满意,揉掉,重新写。
  
  写完又看,又不满意,又揉掉,又重写。
  
  一张字帖,她写了七遍。
  
  第七遍写完,她终于满意了,把字帖放在桌角,搓了搓冻僵的手,呵了一口气,笑了。
  
  那个笑容很淡,淡得像冬天里最后一抹阳光,不暖,但亮。
  
  沈昭把《论语》放回书架上。
  
  他的手在发抖。
  
  不是因为冷,是因为一种他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那种情绪像一根绳子,勒在他胸口,不紧不慢地收紧,让他喘不上气。
  
  他不喜欢这种感觉。
  
  他不喜欢想起沈樱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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