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讲 义法天志焉可违
第21讲 义法天志焉可违 (第1/2页)今天继续进行第21讲,《义法天志焉可违》。这是《墨子》这本书的第24章《天志中》篇的主要内容。天是上天的天,志是意志的志,同志的志,《天志中》篇。由于前边儿的《非攻》少讲了两讲,再加上《节用》没有下篇,所以咱们现在(与《墨子》篇章顺序不齐)是21讲。
由于这个内容很长,加上今天晚上时间很晚了(10点50了),我想今天晚上就换一个说法,不按这个意思一层一层的讲了,直接压缩它的内容,把它的精华部分取出来,然后谈几点启示,按这个脉络,按这个逻辑往下讲。
首先他说人间这个“义”是从哪儿来的?义呢,是义气的义,仗义的义。他通过一番严密的推导,得出来结论:这个“义”是从上天那儿来的。所以我今天的题目是“义法天志”。所谓的“义法天志”,就是说人间的“义”,道义的义,这个“义”到底是指的什么,是从哪儿来的,义的含义、义的规则是从哪儿取来的?这个“法”呢,是取法的意思,这个“义”呢也是取法天志,天的意志。题目后边儿的“焉可违”呢,就是怎么可以违背。咱们就从这个题目讲起。
既然推出来了这个“义”出自于天,那后边儿就展开了一些论证,为什么出自于天?也是一环扣一环进行了一番论证,当然这个论证很长了,最后得出来这个结论。你不管国君也好,国君是指诸侯国了,天子也好,种种的“义”,种种好的行为都是从天志那儿得来的。
那他天志呢最核心的东西是什么呢?天的意思,天的意志最最核心的东西就是爱民,这里明确提出来“爱民”,爱是爱人的爱,民是人民的民。在兼爱(这个主张)的下边儿,兼爱就是爱所有的人,无条件儿的、无差别的爱所有人,在这个兼爱的大背景下边儿,他提出来,天的意志主要是爱民。
那他天的意志是爱民,表现在哪些方面呢?表现在许许多多方面,包括日月星辰,包括一年四季,包括雪霜雨露,包括山川溪谷,包括衣食(衣服食物),下边儿还包括对好坏事儿的赏罚,还包括了对天子的赏罚等等。这个天志呢他爱民,包括了所有的咱们能够想到的对老百姓有利的事儿。
那么,最后他就得出来结论,我墨子说这个天志呀(又归结到上一讲咱们说的),就像“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就是说,制造车轮的都有圆规,匠人呢都有尺,实际上说的拐尺啊,过去木匠都用那个拐尺,铁匠也有。并不是现在意义上的那个尺子,而是一种拐尺,是直角儿的,那叫矩。我说这个天志呀就是规矩,天的规矩。在这里边儿呀提出来两个非常明确的概念,“天德”和“天贼”。“天德”么,凡是“上利乎天,中利乎鬼,下利乎民”这些事儿就是“天德”。那么你“上不利于天,中不利于鬼,下不利于民”的呢,这就是“天贼”。这就把非常明确的两个概念提出来。
那你违犯了这个天志、天意呀,将得到什么什么样的后果,也作了一番论证。这是《墨子·天志中》篇呢主要以这个“义”为中心。那么这个“义”出自于天,那天最大的“义”是什么呢?一个是规范天子的行为,一个是厚爱老百姓。这个天志,老天的意志他对这个“义”是这样要求的,他对这个道义是这样要求的,他把这个道义提高到天的层次。
因为你这个“道义”,光说“道义,”各有各的说法,可能啊,当时这个百家争鸣啊对这个“义”(道义)各有各的说法,各有各的解释。那么墨子把这个“义”所包含的东西全部提出来,从正反两面。然后呢围绕着他提出来这个“义”的标准儿,义的标准儿是什么,取法于什么?那“义”呢取法于天志,从天志那儿得来的启示,就上升到天志的高度,固定了“义”的范围,固定了“义”的概念,从而也丰富了他这个天志的内容。这个天志呢一个是匡正天子的行为,匡正诸侯的行为,一个是厚爱老百姓。所以他从这个“义”的角度展开了这么一个长篇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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