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是周家自己的“
第37章 “是周家自己的“ (第1/2页)“是周家自己的。“
玉片背面刻着一行小字,刀口深得发颤,刻的人手在抖:“林氏养骨,周氏守碑,七十四年一轮回,轮回尽,碑主归。“
李墨挠了挠后脑勺,皂衣上的银线刚亮起来又暗下去,像接触不良的灯丝:“啥意思?我咋听着像……“
“像卖身契。“他把玉片往袖子里一揣,指尖还留着那层温润的触感,和周围腐臭的尸水形成某种荒诞的对比,“周家用七十四代守墓人的命,养一块碑,碑养熟了,碑主来收。林氏是养料,周氏是管家,养到现在,养料用完了,该换人了。“
碑面上的暗青光还在流转,“第七十五“三个字浮在凹槽里,像一枚刚烙上去的印。他伸手去抠,指甲刮过石面,发出刺耳的摩擦声,字纹丝不动。
“别费劲了。“李墨拽了拽他的袖子,声音压得很低,“你觉没觉着……水在涨?“
他低头看,脚下的积水确实在往上漫,速度不快,但势头稳。不是从上面流下来的,是从石碑底座往上渗,带着一股铁锈味,和尸水的腐臭混在一起,呛得人喉咙发痒。
“不是水。“他蹲下去,指尖蘸了一点凑到鼻尖,“是血,陈了的,泡过骨头再滤出来的。“
石碑底座裂开一道缝,暗红色的液体从缝里往外涌,顺着碑面往上爬,和暗青光绞在一起,把“第七十五“三个字浸成暗红色。凹槽里的青铜牌开始震动,牌面上的字像活过来一样扭动,第七十五的“五“字尾巴拉长,往旁边探,要勾出一个新的笔画。
“它在写字!“李墨往后退,靴跟踩到一块碎骨,滑了个趔趄。
他没动。
后颈的暗青色纹路在发烫,和石碑的震动频率对上了,像两颗心脏隔着皮肉在共振。四阶圣体的新膜在膝盖骨里一张一合,把那种共振往全身导,他听见自己的骨头发出细微的嗡鸣,和青铜牌的震动声混在一起,分不清谁是谁。
凹槽里的字终于定型。
不是“七十六“。
是“归“。
“第七十五代……归位?“
他话音没落,石碑轰然下沉半尺,底座裂开更大的口子,暗红色的液体喷涌而出,却不是往外流,是往他脚边聚,像有东西在地下拽。李墨扑过来拉他,手刚碰到他胳膊,就被一股力道弹开,整个人摔进积水里,溅起一片混着骨渣的血花。
“别过来!“他吼了一声,发现自己的声音变了调,带着金属摩擦的质感,像是青铜牌在替他发声。
暗红色的液体漫到脚踝,不是冷,是温的,像体温,像血。液体触到皮肤的瞬间,膝盖骨里的金膜突然收紧,把他整个人往石碑方向拽了一步。他试图抠住地面,指甲在石板上刮出白痕,和之前黑毛僵留下的抓痕平行,像某种接力。
“碑主……归……“
声音不是从耳朵里进来的,是从骨头缝里往外冒,带着陈年的锈味。他低头看自己的手,掌心的暗青色疤痕在发光,和石碑上的“归“字一个频率,一闪,一灭,像在呼吸。
李墨在积水里扑腾,皂衣全湿了,银线彻底熄灭:“这他妈是夺舍!周崇安养七年就是为了给你下套!“
“不是夺舍。“他咬着牙,从牙缝里挤出字来,“是认主。碑要认新主,得验血,验骨,验,“
验什么,他说不下去。
暗红色的液体已经漫到腰际,不是浮力,是某种黏稠的拉扯,像陷进沼泽。他感觉自己的骨头在变软,不是融化,是被渗透,暗红色的液体从毛孔往里钻,和四阶圣体的金膜绞在一起,互相吞噬,互相融合。
石碑上的“归“字越来越亮,暗青光和血光混在一起,变成一种浑浊的琥珀色。凹槽里的青铜牌突然弹出来,不是往他手里飞,是往他额头上拍,牌面滚烫,“第七十五“三个字烙进皮肉,他闻到自己头发烧焦的味道。
“啊,“
不是他叫的。
是石碑底座裂开的缝里传出来的,像是什么东西被压了七十四年,终于找到出口。暗红色的液体里浮起一截白骨,不是黑毛僵的,是人的,细小,蜷缩,像婴儿的姿势,骨头上缠着腐烂的丝线,和玉片上那根一模一样。
“林氏养骨……“他盯着那截骨头,喉咙发紧,“养的是这个?“
白骨的眼眶里突然亮起两点暗青光,和他后颈的纹路同源,却更苍老,更疲惫。一个声音直接灌进他的脑海,不是语言,是画面:一个女人跪在石碑前,割开手腕,血顺着碑面往下流,怀里抱着一个婴儿,婴儿的哭声被石碑的震动盖过去,像被吞掉一样。
画面切到第七十四次,女人换成一个男人,面容模糊,只有手腕上的疤清晰,一圈一圈,叠了七十四层。最后一次,男人抬头看天,嘴唇在动,说的是:“轮到你了。“
“轮到你个屁。“
他猛地咬破舌尖,血腥味冲散脑海里的画面,四阶圣体的金膜在舌根处暴起,把那种渗透往外顶。暗红色的液体被震开半尺,露出底下石碑的真实底座,不是石头,是骨,层层叠叠的骨,七十四层,每一层嵌着一个名字,最上面那层还新鲜,刻着“周崇安“三个字,墨迹是红的,不是刻的,是写的,用什么东西的血。
“周崇安没死透。“他往后仰,脖子尽量远离石碑的吸力,“他的名字还在碑上,碑主归位,归的是他,不是我,“
青铜牌还在额头上烫着,他伸手去抠,指甲插进皮肉,血顺着眉骨往下流,把视线染成红色。牌面松动了一瞬,他看见牌底刻着一行更小的字,被尸水泡了七十四年,只剩轮廓:“持牌者,代主守碑,主醒,牌碎。“
代主。
守碑。
主醒。
牌碎。
四个词在脑子里转了一圈,他忽然明白周崇安为什么养黑毛僵七年,为什么喂碎片残屑,为什么把玉片拴在指骨上漂在尸水里,不是在养碑,是在养自己。七十四代守墓人的血把碑喂熟了,碑主的位置空着,周崇安把自己炼成半人半碑的怪物,等的就是“归位“这一刻,从牌里醒过来,借新守墓人的壳,坐碑主的位子。
“李墨!“他吼得嗓子彻底劈了,血沫子溅到石碑上,“碑底座,第三层,有个名字是刮花的,刮它!“
李墨刚从积水里爬起来,一脸懵:“啥?“
“刮花的名字!林字半边!用你皂衣上的银线刮!“
李墨低头看自己的袖口,银线虽然灭了,但丝线还在,硬,韧,是青云宗外门发的制式材料。他扑到石碑底座前,手指哆嗦着去抠那层叠的骨板,第三层,果然有个刮花的痕迹,“林“字的半边,木字旁还在,右边的“木“被凿掉了,露出底下更老的一层骨。
“刮开!“
李墨的指甲劈了,血渗进骨缝,银线缠在指头上当工具,硬往下刨。骨屑纷飞,底下的字迹露出来,不是“林“,是“楚“,再往下刨,“陈“,“赵“,“钱“,每一层刮花的名字底下,都藏着另一个名字,被七十四代守墓人盖住的,真正的碑主血脉。
“周崇安不是碑主。“他感觉额头上的青铜牌松动了,周崇安的名字在碑上发光,要往他皮里钻,“他是守墓人,偷了碑主的位子,把真碑主的名字一层一层盖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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