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白敏记得一个从不看价的人
第七十九章 白敏记得一个从不看价的人 (第2/2页)东衡负责人按边界只确认,旧址位于河内,不属于青川办事点;具体地址仍是客户资料。他可以在收到该处业主同意后,确认我们是否有自己的文件曾存放那里。
我们用自己账目反查。
二〇〇四年至二〇〇八年,青川在河内除吴程仓与十二平方米办事点外,还租过三处短期位置:车站附近一只中转仓格、供应商楼上的验货室、一间用于项目人员轮换的月租房。前两处合同已结清,月租房在二〇〇六年退租,地址有两个字后跟“巷”,不是方框。白敏记得的第一行也许不是地名,是一个项目编号。
梁佩把旧传真目录搬出来。负责人变更、木箱退货和旧址核对三组文件中,反复出现一个方框印记:文件送出前若等第二人签,先放“待回格”。办事点旧办公室有十二只木格,新办公室改为铁盘。二〇〇五年旧木格没有随桌回澜城,被吴程仓库一名文具商收去,在城中开了复印与文件寄送铺。
东衡确认的旧址,正是那家铺子。
旧木格不值钱,里面的纸在搬家时也应全部清空。可熟悉青川旧流程的人知道,“待回格”曾让文件在不进身份柜的情况下停一晚。白立两次先去那里,不一定是取四年前遗留的纸,也可能利用一个外人不知道、内部人却会认的旧地址收发新东西。
十月十日,我们到那家铺子。
老板把十二只木格刷成绿色,按号码租给附近公司收快件。青川旧编号早被砂纸磨掉,第四格背板却仍有一道方形印。过去四个月,它由一名按季付费的客户使用,登记单位是一家已经停止营业的海货咨询行,收件人只写“立先生”。老板不核每一封内容,只凭租格卡取件。租格费预付到十月底,金额不到一千元。
白敏看了取件登记,八月十八日中午、二十七日早晨都有人来。签名一次白立,一次是另一个姓;取出的不是包裹,只是薄信封。灰帽人随后去吴程仓,恰好能解释东衡车辆的两段旧址核对。
登记还显示,十月十三日下午五点有一次预定取件。预约在八月底便写好,不因我们到河内而临时增加。铺主同意在不打开信件、不扣留客户的条件下,让青川派一名见过来客的人在公共柜台等。若对方不来,租格照常;若来,铺主也不会替我们关门。
十月十三日离当时还有三天。
这三天里,我可以回澜城查旧酒店,也可以留在河内等一张未必有人取的信。黎**张分开:原件已经安全回程,旧酒店线索由周萍和红姨先封柜、不擅自开;我留河内,因为照片里的活人只有这里出现过。盛勇检查复印铺两侧道路,没有布置人堵巷,只记录公共出口。白敏仍是唯一近距离见过两次来客的人。
我们没有把铺主变成诱饵,也没有在木格里放东西。第四格保持原样,十三日下午要出现的若只是普通快递,也按普通快递处理。等人并不等于有权抓人。
等待的三天没有空着。
十月十一日上午,澜城收到两份原件。专人件先到,影像光盘前一晚已由另一条路线签收。周萍、红姨和外部账房在白鹭内柜前核封,河内实时用座机听见每一项:箱号、袋封、十六页与十一页、缺附件三、背面浅色回执痕。两路材料一致,周萍才把总索引改成十一份。
她没有把找到原件写成“问题解决”。旧港酒店文件后标“附件三未回”,北一确认后标“海货回程未核”。纸回来了,责任链仍有洞。若只向外宣布又找回两份,听的人会以为十七份只是藏在几个箱子里,翻完便干净;真正难的是每份文件都曾合法生效,也曾被不同的人用作不同解释。
红姨当天去旧港酒店看第五层。她没有开柜,只确认两只临时文件柜中,一只在二〇〇六年改作布草耗材柜,另一只已从原位置移走。楼层维修图显示,第二只柜在二〇〇七年移入废用客房,后来没有报废签收。红姨在房门贴双方封条,通知酒店项目公司十月十五日共同盘点。酒店仍照常住客,不因一只旧柜封掉整层。
海货贸易行的地址更麻烦。周萍查到它二〇〇四年至今换过三次门牌,第一处是码头旁账房,第二处并入仓储公司的旧结算室,第三处在城东一栋小楼。方启荣曾经掌握过回程签收,解除职务后仍在调查,不能让他单独带路。黎真让白鹭只封存现有租约和钥匙记录,等我回去再查。
两条澜城线已经有人接住,我留在河内便不是把全城晾在身后。
当天下午,租车行司机同意到东衡事务所作一份行程确认。他只负责开车,没有听委托内容。八月十八日,白立与灰帽人从东衡上车,先到复印铺,再去吴程仓;白立一路打电话,灰帽人坐后排看一只牛皮本。二十七日只有灰帽人,路线相同。两次来人都按公司包车结算,没有私下给司机钱,也没有要求绕开登记。
司机记得灰帽人会用当地话报路,口音并不特别,但遇到办事点门卫时改说普通话。这个特征不能缩到某一地区。河内每天都有许多会两种语言的人。司机能确认的只有身高、衣着与左手完整,仍看不清正脸。我们把陈述附入照片档,不让他在十几个相似侧影里硬挑一个。
十月十二日,白敏照常值周日班。她没有因为调查暂停正常客户。上午三份传真、一次合同领取、两名司机来补回单,每件都按原流程走。我坐在角落等东衡是否有新回复,才发现她一个周末能接触的名字比许多管理层一周还多。兼职并不等于边缘;一个只守外门的人,恰好看见谁总想从外门直接问到内柜。
中午,商务酒店来问是否续房。十月初前台大厅还坐满旅游团,第二周空房明显多了,酒店主动把协议价再降一档,希望我们延住。二〇〇八年上半年河内高档客房仍紧,到了年末,外地订单和会议开始变慢。我的两间房不可能决定一家酒店生意,却让前台愿意多送一日洗衣和延迟退房。所谓大老板的待遇,在这里不是有人把整层清空,只是连续付款记录让经理肯签一个更低的企业价。
黎真只续到十四日。查人不能因为房价便没有截止日。
下午,赵坤从澜城打电话。他说三家酒店十月第一周预订比九月同期少,进口酒商又调整报价,客户委员会要在十五日开会。他没有催我为了他的会回来,只问旧酒店柜子是否会影响项目产权。我告诉他目前只涉及文件保管,不等于酒店归属变化。赵坤让自己的人参加十五日盘点,要求任何从柜里找到的纸先封,不准红姨一方单独解释。
这个要求合理。我同意,由项目公司、青川、赵坤方和员工代表四方见证。我们仍有分歧,却没有因为河内出现一个人便停止共同经营。
晚上,黎真请一名做合同争议的当地律师到酒店会客区。律师看完取件登记与照片,结论很窄:我们可以在公共场所向来人说明姓名被冒用、请求核验身份与文件来源,可以记录其自愿留下的信息;没有证据证明当场犯罪,不能扣证件、搜身、堵门或强迫上车。若对方离开,只能保存时间、方向与公开可见车辆,再按正式途径处理。
盛勇问若来人手里拿着属于青川的信呢。
律师回答,复印铺木格由租格客户使用,信封未开,谁拥有里面内容尚不清楚。青川可以主张权利,不能先抢来再看是否属于自己。若铺主收到明确的权属争议,可以暂缓交信,但租格人也有权要求按合同处理,最终仍要书面依据。
我们决定不碰第四格里的信。铺主照常交件,白敏只负责识别是否为八月来客;黎真与我坐在柜台可见处,盛勇在街对面的饮品店,不堵出口。外部会计留在办事点,避免所有人同时离岗。东衡负责人不参加,却承诺若来人自愿去事务所,可以立即提供会议室。
安排写在一页纸上,每个人只做自己那一格。阿木若在,可能会多安排几个人分路跟。我没有叫他从澜城赶来。河内不是我能封街的地方,也不该为了追回一张脸,把在澜城刚刚交还的边界重新拾起来。
白敏把价目表、异常册与取件登记放到同一只透明袋。她说自己过去总觉得能记住一个客人,是因为脸特别;如今真正记住的,是那个人从不看别人最先看的东西。
他不看价,不看货,也不看我坐多好的车。他只看一张纸经过谁的手,会在哪个没有被当成保险柜的地方停一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