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序章: (第2/2页)车速没有减。但他看到司机的右手从方向盘上移开了一瞬——不是去摸什么东西,是下意识地往全家福的方向偏了偏,然后硬生生收回来,重新攥紧方向盘。
林越把手指在背包里的压力减轻了一格,然后把语气也切到了一个更轻、更慢的位置。不是威胁——是倒数。
“三。”
他咬得很轻。
“二。”
他把停顿拉得很长。
“一。”
车门锁弹开了。不是林越按的,是司机自己按的。
他一手推开车门,一手把方向盘往左猛打了一把,出租车歪歪扭扭地冲上路肩。然后他踉跄着从驾驶座上滚出去,朝荒漠公路的相反方向狂奔。喊声沙哑而尖锐,像一只被踩住尾巴的野狗。他跑掉了左脚那只磨破了后跟的皮鞋,绊了一下,爬起来继续跑。没有回头。
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那个还在跑的人吸引住了。
林越推开车门,从后座出来时身体压得很低。他绕到驾驶座车门旁边,拉开门坐进去。他迅速扫了一遍中控台上下:破窗锤卡在中央扶手和座椅之间的缝隙里。司机的证件挂在铁栅栏挂钩上,照片上是一张五十多岁、胡子花白的脸。他把证件卷起来塞进背包侧袋。脚垫上有一团被踩扁的塑料吸管,他捡起来搁在副驾驶座上。
破窗锤的握柄磨得发亮。林越把它拔出来,对准挡风玻璃底部边缘。连着锤了两下,第三下时玻璃裂开一道放射状的纹路,第四下时整片玻璃碎成了蛛网。
他捡起一片边缘参差的碎玻璃,在右手手掌内侧划了一道口子。血从掌心涌出来。他把血抹在额头擦破的位置,从眉骨一直抹到嘴角。然后他用后座扯下的烂布缠住掌心,用牙咬紧。
仪表盘上那张全家福溅了几滴血——刚好落在照片里男孩举着的纸飞机上。林越把照片取下来,翻了个面,背面朝上放在中控台上方。
车门外传来跑步声。哨兵从检查站的方向跑来,步枪端在手里。他的脚步在出租车前方停下来,枪口指着驾驶座车窗。
林越举起双手,掌心朝外。缠在掌心的布条已经被血浸透了。
哨兵看了一眼他的手,又看了一眼额头上的伤口。远处,那个真正的司机已经消失在了公路拐角处。
哨兵把枪口往城区的方向偏了偏,说了一句话。
林越没有听清。他的手还在往外渗血。他知道,从这一刻起,他回不去了。
这一切的经历,要从他抵达朱巴的第一天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