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血溅东平
第四十三章:血溅东平 (第2/2页)密令心腹御史弹劾:“卢俊义目无王法,私设刑堂,实为梁山内应!”
徽宗昏聩,竟下旨:“卢俊义斩立决,以儆效尤!”
七月初七,东平府再设法场。
卢俊义披枷戴锁,昂首赴死。
百姓沿途洒酒祭奠,哭声震天。
五、劫法场石秀跳酒楼
梁山得报,宋江急点兵五千,然路途遥远,恐不及。
石秀闻之,拍案而起:“哥哥莫慌!小弟先去,拼死救卢员外!”
他单人匹马,昼夜兼程,七月初七午时赶至东平。
见法场已设,刽子手磨刀霍霍,卢俊义跪于中央。
石秀混入人群,见酒楼临街,高十丈。
他夺过酒保托盘,跃上栏杆,高呼:“梁山泊好汉石秀在此!谁敢动卢员外一根毫毛!”
话音未落,纵身跳下!
如鹰击长空,直扑法场。
落地瞬间,拔出藏于腿缚的短刀,一刀劈断卢俊义枷锁,挟其突围。
官兵惊乱,箭如雨下。
石秀以卢俊义为盾,且战且退,连杀十余人。
然寡不敌众,终被围于街角。
千钧一发之际,远处号角震天——
关胜、呼延灼率马军杀到!
李逵、鲍旭自侧巷冲出!
燕青引弓射倒监斩官!
石秀背负卢俊义,浴血登马,随大军突围。
六、英雄相惜,生死与共
回营路上,卢俊义握石秀手,哽咽道:“石兄弟,今日若非你舍命相救,卢某已成刀下鬼。此恩此义,没齿难忘!”
石秀笑答:“哥哥乃梁山柱石,小弟纵死百次,亦不足惜!”
宋江迎于寨门,执二人手,泪下如雨:“自今而后,我梁山兄弟,生死同命,荣辱与共!”
当夜,忠义堂焚香盟誓:
“若有负义者,天诛地灭!”
登场人物信息:
-卢俊义:绰号“玉麒麟”,四十岁,蒙冤休妻,法场被救,誓死效忠梁山。
-石秀:绰号“拼命三郎”,三十岁,孤身劫法场,跳楼救卢俊义。
-贾氏:二十九岁,卢俊义之妻,通奸背主,自尽身亡。
-李固:三十五岁,卢府都管,奸佞伏诛,被卢俊义亲手斩杀。
-贾凤仙:二十岁,卢府侍女,忠心出首,揭发奸情。
-宋江:绰号“及时雨”,三十七岁,统筹救援,主持盟誓。
-燕青:绰号“浪子”,二十七岁,联络内应,射杀监斩官。
-关胜:绰号“大刀”,三十六岁,率马军接应,破围救友。
-李逵:绰号“黑旋风”,二十九岁,冲锋陷阵,力战官兵。
时间:北宋徽宗崇宁七年七月初(公元1108年盛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