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对症下药
第二十六章 对症下药 (第1/2页)“那行,你给签个字!”察猜将一份卷宗扔在了周弘面前的办公桌上。
方才小黑妹和索拉翁检察官联系后,索拉翁检察官又给周弘打电话,叫他临时代签一下。
“在这里签字!”察猜指了指第一页文件,是检察官核准意见书,他点着需要签名的空白位:“这里!”
周弘点点头,却放下了核准意见书,拿起卷宗下面的文件,是这个案子的相关,案情的陈述,案犯的口供,证人口供,案子侦查阶段的经过等等。
“你干嘛?!”察猜立时瞪起了眼睛。
“就算从自然人角度,我要签字的东西,总要看一看是什么吧?何况我是代表老师签字,如果出问题,我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周弘淡淡的说着,眼睛盯在了一份份文函上,看得很快。
察猜冷笑:“装模作样。”
周弘表面不动声色在看卷宗,心下却暗暗警惕。
是不是老师和宋猜、甘篷等勾结起来,给自己设套呢?
老师看似和五夫人的圈子外围有点交集,但实则并不是利益结合体,相反,他老了,再不晋升高级检察官,这辈子都没什么指望了。
他看起来已经认命与世无争,但这些老家伙的心思,谁能真的懂?
不说这些老狐狸,就说任何一个人,其实都是很善变的,此一时彼一时,不同外部因素下,就会做出不同的选择。
打起十二分精神,一个字都不放过,看着看着,周弘哑然失笑,是自己过分谨慎了。
实际,真就是需要老师签字的一个案子。
案子很简单,就是两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发生口角冲突后,案犯给了受害人两拳。
可按照本地法律,就可大可小了。
最近啃象国法律大部头,发现象国法律特别严苛,灰色地带极多,如果严格按照法律执行,一点点小事都可能违法。
就说这个案子,别说动手给人两拳,或者扇人耳光。
按法律来说,就算你泼人一盆水,造成对方不适,都涉嫌“身体伤害罪”。
泼水节人均违法?
可以说,给了公权力最大的方便,很多东西,可以不跟你较真,一较真,你就犯罪。
从法律逻辑,就是只要你动手,对方没动手,那么必然是动手的吃大亏。
走法律,动手的就必然是最高一个月的监禁,或者不高于1万铢的罚款,亦或两者并罚。
警局方面的处理意见是,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和解,便要起诉案犯“身体伤害罪”。
“第三者的口供就一份?”周弘微微蹙眉,“还有案犯和受害人发生冲突的原因也很突兀,你们仔细调查没?”
察猜愣了下,随之冷笑:“弘,签字吧!”
冷暴力,根本不解释,也显然没将这个菜鸟检察官看在眼里,而且,估计心里已经判定,这个菜鸟检察官没多久就会卷铺盖走人。
“我的意见是,你们需要补充侦查。”周弘将卷宗文件一份份收进牛皮纸袋,退还给察猜。
摆手打断察猜要说的话:“老师的意见也是我看过后没问题才能代签,所以,这个字,我不能签。”
察猜冷冷看着周弘,点点头,“好,你很好!”转身大步而出。
小黑妹一直在旁侧吓得不敢说话,这时候小声说:“弘检,我,我不该跟你说那些……”小脸满是惶惶和后悔,自觉得弘检是刻意针对,而且,从索拉翁检察官的官厅迁移来此,是第一次对警方说不,第一次要警方补充侦查。
这是多么剧烈的一场地震,怕弘检根本意识不到。
“不是,和你告诉我的事情没关系,是这个案子,从我的角度,肯定不签字!”周弘说着话起身,“我去转转,你一起不?”
……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