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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紫薇飞剑斩千山(大章求追读)

第48章 紫薇飞剑斩千山(大章求追读) (第1/2页)

“呔!好胆!”
  
  一声怒喝从远处传来,紧跟着飞过来一个大酒缸,酒水凌空泼洒。
  
  杀手的幻影剑法如梦似幻,让人分不清虚实,本是一等一的杀招,被酒水这么一泼,当即显露杀手真身。
  
  唐竹权有位至交好友是江湖一等一的杀手,对杀手行当的把戏,知道的比李兆廷更多,最擅长破解杀招。
  
  酒缸崩碎瞬间,唐竹权肥硕的身子猛冲过来,就像一辆改造百吨王,仅凭冲锋气势,就能让人心惊胆颤。
  
  胖子由于身材管理问题,轻功往往会有些破绽,唐竹权也不例外,他的对策是扬长避短,主攻短途瞬杀。
  
  长途跋涉怎么办?
  
  找朋友帮忙!
  
  一个好汉三个帮!
  
  对付邪魔外道,不用讲江湖规矩,大家一起上啊!不要放过魔头!
  
  杀手知道唐竹权在衡阳,也知道唐竹权一定会管闲事,早有准备,左手在背后一抓,戴上一副精钢手套。
  
  手套外面遍布倒刺,倒刺淬毒,见血封喉,专用于对付拳脚高手。
  
  唐竹权以指法名传天下,从未用过别派绝学,定会因此束手束脚。
  
  杀手的对策非常好!
  
  但是,杀手忘了一件事。
  
  唐家老祖的武器是……枪!
  
  唐松亭只有一子一女,唐家枪不传给儿子,难道传给女婿?唐家女婿是绝顶刀客,对枪法没有半分兴趣!
  
  指法枪法都以“刺”为主,攻击距离一长一短,枪法一寸长一寸强,指法一寸短一寸险,正是相辅相成。
  
  唐竹权怎么可能不会枪法?
  
  唐竹权往日不用枪,一是因为用指法足够杀敌,二是因为不好拿。
  
  枪杆太长,占地方!
  
  先前分析案情时,唐竹权心知会有一场恶战,从刘府的兵器架上挑选一条白蜡杆,寒光一闪,枪芒如龙。
  
  杀手猝不及防,后退半步,正想侧过身子拉近距离,不想唐竹权借助自身惯性出招,出枪速度奇快无比。
  
  仓促闪避,如何能避得过?
  
  杀手无奈,只能以铁手套防御,只听得咔嚓一声,手套炸裂开来,掌心鲜血直流,半条手臂被枪芒废掉。
  
  这是“手套”的缺点,为了保证手掌手指的灵活度,手套类武器不能是一个整体,而是用铁片拼接而成。
  
  找准方位,以点破面,就算用玄铁铸造手套,也会被人一招废掉。
  
  唐竹权得势不饶人,出枪如风,一点寒芒刺向杀手咽喉,杀手闪避开,唐竹权地龙翻身,再次刺出一枪。
  
  “嗖嗖嗖!”
  
  三抹寒芒同时出现在夜空。
  
  杀手心惊肉跳。
  
  唐竹权有些不满意。
  
  这一枪若是让自家老爷子来,杀手就算属猫的,也要去地府报道。
  
  还需要苦练啊!
  
  诶?
  
  李兆廷去哪儿了?
  
  难道李兆廷没听到喊杀声?
  
  李兆廷当然听到了。
  
  李兆廷堵住了最强杀手。
  
  杀手黑衣黑袍,黑巾蒙面,身上唯一透光的地方是两只眼睛,手中提着一把漆黑宝剑,是冷冰冰的死神。
  
  杀手脚下是鲜血淋漓的曲洋。
  
  曲非烟趴在曲洋身边哭泣。
  
  曲洋胸口中剑,深入肺腑,就算服用少林大还丹,也是回天乏术。
  
  好快的剑!
  
  好狠的人!
  
  好果决的出手!
  
  好精准的布局!
  
  刺杀刘夫人不是为了吓唬人,而是为了吸引目光,把所有高手的目光聚焦在刘府,暗度陈仓,刺杀曲洋。
  
  曲洋才是最终目标。
  
  准确的说,大内高手崇庆七鹰中的卓老七,才是杀手真正的目标。
  
  杀人灭口!
  
  如果狸猫换太子是市井流言,当年发生了什么,值得追杀这么久?
  
  李兆廷没有过多思索!
  
  费心查找线索,是因为唐夫人和曲洋都觉得李兆廷很像李四,进而怀疑李南星是李四,担心老爹受牵连。
  
  既然不是狸猫换太子这种大事,老爹不是李四,还有什么担心的?
  
  “李兆廷,让开!”
  
  “不可能!”
  
  “这件事与你无关!”
  
  “确实无关!”
  
  “你是聪明人,应该知道曲洋关乎一个大秘密,你不要自找麻烦。”
  
  “我大概能猜到一些。”
  
  “既然如此,请让开!”
  
  “你杀曲洋,我没意见,你想怎么杀就怎么杀,但是,如果你想当着我的面杀曲非烟,我绝对不会答应!”
  
  “李兆廷,你有娇妻美妾,何必在乎一个小丫头?只要你离开,我给你十万两白银,可以买十几个花魁!”
  
  “我挡着你,与女色无关。”
  
  “难道不是因为好色?”
  
  “这是道义!”
  
  李兆廷在腰间轻轻一拂,紫薇软剑弹入掌心:“我不可能眼睁睁看着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被你杀人灭口!”
  
  “讲道义的人往往活不长!”
  
  “你错了,讲道义才能活得长,才能走得远,多说无益,出手吧!”
  
  “你知道你在和谁说话吗?”
  
  “龙千山!”
  
  “你敢对我拔剑?”
  
  “二十年前的老瘪茄子,杀人卖命的老疯狗,有什么可骄傲的?你以为自己是薛衣人、李观鱼、紫衣侯?”
  
  李兆廷嘴角微微上翘,露出一抹嘲讽的笑容,示意龙千山先出手。
  
  擒贼先擒王,骂人先骂娘。
  
  对付老前辈,骂人先揭短。
  
  如果用西门吹雪、谢晓峰、叶孤城等人刺激龙千山,他肯定不在乎,一定要用与他同时代的高手刺激他。
  
  龙千山二十年前掀起不小风浪,是江湖顶尖剑客,狂言剑试天下,但与薛衣人等人相比,差了实在太多。
  
  最重要的是,龙千山失败过。
  
  龙千山的剑已经失去锐气。
  
  若非如此,怎么会成为杀手?
  
  “龙千山,你不妨猜猜,我和你啰嗦这么久,会不会有别的布局?”
  
  “李兆廷,你找死!”
  
  龙千山一把拉下面罩,露出一张狰狞扭曲的面容,眉眼还算英俊,但长期处于仇恨杀戮,有了入魔征兆。
  
  “嗖!”
  
  龙千山挥剑刺向李兆廷。
  
  当年龙千山想抢夺大日如来咒,被衍悔大师阻止,激战过程中,被衍悔击碎左肩骨骼,不得不重伤跑路。
  
  量变引起质变。
  
  左肩骨骼碎裂的伤势,看似已经完全痊愈,实则留下了永久损伤。
  
  他不再是狂的没边的龙千山。
  
  他是某个大人物豢养的猎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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