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邺城阅兵
第二十六章 邺城阅兵 (第1/2页)第二十六章邺城阅兵
公元194年秋,邺城南门外,广袤的田地被层层叠叠的金色麦浪所环绕。
秋风拂过,麦浪翻涌,让人神清气爽。
东方勇命人将南城墙下仔细打扫干净,召集众多军卒与兵士,准备举行盛大的阅兵仪式。
此刻,东方勇身着庄重的武官朝服,腰间所悬挂的翡翠玉佩在明媚的阳光下闪着晶莹光泽。
东方勇身姿挺拔,站在南城门的城楼上,目光沉稳地俯瞰着门楼下那如林般密集排列的军士方阵。
陈宫手持羽扇,静静立于东方勇左侧。其身后,貂蝉、燕臻等内眷身着华服,仪态万千。
而在东方勇右侧,则整齐站立着吕布、高顺等一众武将。众人静静等待着阅兵仪式的开启。
“大都督,各军均已集结完毕。”
陈宫微微躬身,轻声禀报道,
“今秋屯田收获颇丰,共计粟米二十万斛。
本月邺城的锻造工坊成绩斐然,已锻造出山纹甲五千副。
另外,邺城水利工程完工后,可有效灌溉农田达三十万亩。”
东方勇微微点头,目光顺着陈宫所指的方向,投向远处那蜿蜒伸展的水渠。
只见漳河水渠宛如一条银色的丝带,悠悠贯穿于金黄的麦田之间。两岸,妇女们推着独轮车,有条不紊地运送着粮草。
在这些身影之中,不乏头戴儒巾的士族女子。她们腰间别着青铜令牌,这正是东方勇大力推行的“女吏制度”的成果。
就在三个月前,东方勇颁布了《女吏令》,破天荒地允许识字的士族女子担任里正、仓曹等邺城基层官职。
“私兵所需耗费的金钱太过庞大,必须建立一支战时能迅速投入战斗,闲时又可安心务农的常备军。”
东方勇转头,对陈宫说道,“你瞧这三万刀盾兵,他们皆来自冀州的屯田户。春耕之时,他们辛勤耕种土地;秋收之后,便专心投入练兵。如此一来,既节省了大量粮饷,又能打造出精锐的士卒。”
陈宫听闻,不禁抚掌赞叹:
“此乃绝妙的寓兵于农之策啊,相较曹公的‘收编青州兵’,更具优势。而且,如今这些兵士的披甲率竟能达到百分之百,这全仰仗于锻造业的蓬勃发展。”
说着,陈宫手指向前排士兵身上的鱼鳞甲,甲片在阳光的照耀下,反射出冷冽而耀眼的光,
“如今邺城的铁坊,每月可产出精铁万斤,就连南匈奴单于都慕名而来,甘愿以匈奴良马换取我们的铁器。”
正说着,远处传来一阵清脆的马蹄声。众人循声望去,只见一位身着青色襦裙的女子策马疾驰而来,她腰间悬挂的竹简随着马匹的颠簸,发出轻轻的声响。
女子来到城楼下,利落翻身下马,恭敬地向东方勇行礼:
“小吏李贞,奉大都督之令巡查漳河水渠,特来向大都督禀报水情。”
东方勇微微颔首,温和问道:
“李贞大人辛苦了。不知这水渠可曾真正惠及百姓?”
李贞在马上回应道:
“回禀大都督,水渠流经之处,土地得到充分灌溉,粮食亩产提升了三成之多。
百姓们皆感恩戴德,纷纷传颂‘东方渠,活万姓’。”
东方勇面露欣慰之色,说道:
“好,李贞大人也请上城楼一同观礼阅兵吧。”
貂蝉在一旁目睹这一切,心中暗自感叹:
“夫君竟然能打破世俗偏见,对士族女子如此重用,实在令人钦佩。”
就在貂蝉思忖之际,身旁的燕臻忽然轻声开口,她的百济口音混着中原官话,竟别有一种别样的娇媚:
“邺城果然繁华无比,即便是百济王城,与之相比也不及万一。海东诸国王都,也黯然失色。”
貂蝉微微侧头,瞥了燕臻一眼。只见她身着百济传统的长裙,乌黑的秀发上别着一枚珍珠步摇,越发衬得肌肤如雪般白皙。
貂蝉心中不禁暗恨:
“这来自苦寒之地的夷狄公主,竟生得如此美貌。可恶,若不是要维护夫君仁义的名声,真想下毒除去这个贱人。”
然而,她面上却立刻堆起热情的笑容:
“妹妹谬赞了,邺城不过是中原苦寒粗陋之地,怎能与百济国奇珍异宝相提并论呢?”
燕臻也回以浅笑,说道:
“姐姐这是折煞我了。百济偏居海东一隅,哪能比得上中原这般大国气象呢?”
两人相视一笑,可那笑容背后,眼眸中却皆隐隐透着锋芒。
燕臻心中暗自冷哼,
“哼,本公主出身百济国王族,身份尊贵无比。
貂蝉不过是区区一个歌女出身,竟也妄图和我争抢大都督。”
巳时三刻,阳光正好,阅兵仪式正式拉开帷幕。
首先步入视野的,是那三万刀盾兵。
他们个个身着制作精良的山纹甲,在阳光的映照下,甲片闪烁着冷峻的光芒。
手中所持的阔刃刀,刀刃锋利,寒光逼人;铁盾之上,精心绘制的虎兽纹栩栩如生。
他们的脚步整齐划一,如同一个人般协调,每一步落下,都踏得地面尘土飞扬。
吕布站在一旁,不禁低声赞叹道:
“真没想到,这些原本的屯田户竟能被训练出如此严整的军阵。
想我当年在并州丁原麾下,所带之军也不如他们。”
东方勇微微点头,说道:
“这都多亏了高顺的陷阵营负责训练。他们每日晨跑十里,苦练劈刺之术千次,如此严苛的训练,自然造就出这般不同凡响的队伍。”
说着,他手指向队伍前端的千夫长,介绍道,“那人名叫刘虎,原本是巨鹿的一名猎户,经过在军中的历练,如今已能识文断字,对《吴起兵法》更是熟稔于心。”
刀盾兵方阵过后,紧接着登场的是三万弓箭手。他们人人身背强韧的牛筋弓,腰侧悬挂着装满利箭的箭囊,看上去英姿飒爽。
作为弓兵统领的吕不败,骑在高头大马上,威风凛凛地向阅兵台行礼。
只见他猛地拉开弓弦,“嗡”的一声,三枚羽箭如流星般破空而出,几乎在同一瞬间,精准地射中了三百步外靶心的红心。
“好箭法!真是李广再世。”
张辽忍不住脱口称赞。
陈宫抓住时机,进言道:
“大都督,我军弓箭手固然强大,但箭矢的消耗巨大。如今邺城铁矿资源丰厚,又有并州运来的煤炭,这实在是上天赐予我军壮大的良机啊。”
东方勇听闻,微微颔首,目光转而投向北侧那整齐排列的重甲枪兵方阵。
两万枪兵身着坚固的札甲,手中长枪林立,宛如一片钢铁森林。
枪头裹着的猩红缨穗,在秋风中肆意舞动,恰似燃烧的烈火。
这些枪兵来自兖州、青州,他们曾是曹操青州兵的旧部,如今却已成为邺城军团的嫡系精锐。
“青州兵久经沙场,历经百战,这气势果然非同一般。”
陈宫捋着胡须,缓缓说道,“当年曹公凭借他们平定兖州,如今主公却将其巧妙整合,改编为重甲枪兵,成功将流寇之师转化为一支强军,这手段,真可谓点石成金啊。”
东方勇神色沉稳,说道:
“曹公虽善于用兵,但在养兵之道上,却有所欠缺。
唯有推行屯田垦荒之策,让百姓安心种地,才能真正将他们养得强壮。”
高顺说道:
“都督放心,我已选派三百名陷阵营的老兵,担任青州军的教头。不出半年,定能让他们脱胎换骨。”
此时,东侧传来如雷般的马蹄声,三万骑兵如黑色的潮水般汹涌而来。
前排是华雄统领的轻骑兵,他们人人身着鱼鳞甲,甲片细密,防护周全。腰间悬挂的环首刀,刀柄装饰精美,刀刃锋利无比。战马的脖颈间挂着铜铃,随着马匹的跑动,铜铃发出清脆的声响,如骤雨般密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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