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1章 不多,也就几个案子而已
第531章 不多,也就几个案子而已 (第2/2页)所以这里又有了另一个问题,不阅卷拿不到一手信息没有办法来申请再审,更没有办法让立案。
但是不立案的情况下没办法阅卷,所以就进入了一个死胡同。
在这方面,“两高三部”在2015年发布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辩护律师办理申诉、抗诉案件,在检察院、法院经审查决定立案后,可以到案卷档案管理部门、或持有案卷档案的办案部门阅卷。
但实际操作时,各地对这个“检察院、法院决定立案”的这个“立案”理解不一。
有的认为递交了申诉材料、法院受理了申诉就应该算是立案,更多的则认为,只有法院对案件决定再审了才叫立案。如果是这样,立案前,仍难以阅卷;而立案后,本就不存在阅卷难的问题。
于是虽然有了规定,但在前几年的时候依然在死胡同里打转。
而最近两年稍微好点了,很多地方都开始实行受理后就能阅卷的规定。
那说这么多以前怎么办案呢,比如孙佳宁两人之前连案件受理都做不到,卷宗从哪来呢。
简单,从之前一审二审的律师那里获取。
判决书上都有相应辩护律师的姓名和所在律所,直接联系他们好好交流,一般都能拿到。
当然,有可能得出点钱,总之办法肯定是有的。
一审二审的律师们在办案子的时候都会做卷宗,这些卷宗很多都是从法院那边复制过来的,所以也没什么区别。
这也算是另一种意义上的解决办法了。
因为有系统,再加上自己的判断能力,所以周云这次没有联系之前的那些律师,直接就来申请了。
反正能激活任务,那就说明这些案子肯定是有问题的,那就先申请看看给不给立案,大概率应该是不给立的。
毕竟他现在只是根据判决书来做出的理论上的质疑。
比如刘翠英儿子的那个案子,周云认为那是正当防卫,但是并没有针对证据来进行全面的质证。
因为他还没有阅卷,现在知道的并不多,只能是从法律逻辑方面进行一定的论证。
而这样的论证基本上是不可能申请再审成功的,就像是孙佳宁两人搞出来的申请书一样,基本上人家瞅一眼就不搭理你了。
但是这次情况又不太一样,因为这是周云交上去的,所以靓仔周很好奇,那位周法官看到这三份申请书是什么反应。
窗口,工作人员刚刚接待完前面的人,然后就看到一个靓仔走了过来,那靓仔脸上带着笑容道:“你好同志,我这边想申请再审。”
“再审?”工作人员道:“什么类型的案件啊?”
“刑事案件,您先看看。”周云很是客气地将手中的材料递了过去道。
工作人员接过材料很是随意地开始看了起来,结果这一看顿时道:“你这案子时间太久了吧?十几年前的案子?”
“对啊,十几年前的案子,我现在有了新的论证,所以应该可以申请再审吧?”周云笑道。
工作人员还没说话呢,周云又道:“哦对,我这还有两个案子。”